问题 | 结案前还需要做笔录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并没有规定说到哪一阶段派出所就无权再做笔录,派出所认为有必要,都可以要求当事人做笔录。笔录是根据需要进行的,没有具体的次数限制,根据具体案情来看。如果口供比较稳定,事实清楚,那就少做几次就行了。但如果口供有反复,而且还有事实没有查清,那就要多做几次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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