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所谓实践合同就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而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说需要实际交付才可以成立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九十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