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没户口簿不能办 身份证 。若为异地办理,可提供《 居住证 》代替《居民户口簿》证明身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章·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申领居民身份证需要到居民所常居地区的公安局、公安分局、行政派出所等官方授权受理机关申请。 申请时收纳工本费用20元人民币(若是为丢失或损坏的证件申请替补证件则收纳40元人民币,可多次替补,不限数量)。 此外还需要一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专用的数码照片回执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本原件来证明申请人的常居地址。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签发身份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