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部营运证新规是4.5吨及以下的货车无需办理货运车营运证。 营运证年审步骤如下: 1、车主先到交通运管部门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车辆综合检测,按期二级维护并盖章; 2、保险单,营运证和行驶证到车籍地运管所填写年审表留下以上资料原件和证件的复印件,运管所会开出营运证待理证,15天左右就可以去运管所领取证了。 营运证办理流程如下: 1、工商办理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 3、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4、领取税务登记证; 5、车辆到车管所上牌(外地车过户到工商所核准的个体户名称); 6、领取营运证。 综上所述,轻型货车车主今后能够无证跑运输了。取消皮卡车营运证这一举动,不仅减去了每年两次季审等费用,还省去了一系列繁琐的办证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 客运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