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没有营业执照的车辆,就是无证经营,俗称“黑车”。可以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的第三十四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应当持有车辆营运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运行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的车辆,应当依照《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会进行当场临时扣留该车辆。 法律依据:《车辆运营证》第六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规定的车辆营运证与目前使用的《道路运输证》名称不同,但其性质和作用是一样的,其制式、配发、使用、监管除了应当遵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外,其他可以继续沿用《道路运输证》的有关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