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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民法院无所作为,应该向哪里投诉?
释义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接受投诉、申诉,并进行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可以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的犯罪行为。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不能停止判决执行。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内部监督机制,可以纠正错误判决和裁定。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经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如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可以指令下级法院再审。以上是关于投诉和监督的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1、可以向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举报,进行申诉。
    2、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法律的实施进行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八条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2、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3、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的内部监督机制是什么?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2、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3、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4、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以上是关于人民法院不作为,去那里投诉?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结语
    如果您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存在疑虑,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投诉举报,进行申诉。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法律实施进行监督,如果发现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立案侦查。同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都有相应的内部监督机制,以确保司法公正。希望以上法律知识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二章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统计、税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纳入自治的内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有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二条 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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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10:3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