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前面的缴费年限是可以累计的。 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 社会保险法 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 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法律客观: 根据《 社会保险法 》第27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 退休 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