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状交法院后等待通知超过三个月怎么办? |
释义 | 到法院起诉是需要比较长的时间的。需要走以下流程:1、首先要先写好起诉书,带着有关的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2、立案后,一般在1个月以上才开庭审理。3、也就是说,一般需要在起诉后三个月之内得到法院判决。4、法院判决后,超过15天,对方不上诉的,判决生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我被骗了1000快钱!怎么帮我弄回来? 被骗了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追回钱:1、被骗后,应该要尽量保存好各种证据,包括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然后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对于达到当地诈骗罪立案标准的,会立案处理;2、在公安机关侦查完结后,会移交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受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骗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的涉嫌诈骗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定具体标准。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2、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3、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现在是6号,法院通知我11号开庭!请问我申请延期开庭是否为时已晚? 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候,是可以延期开庭的,不过是否延期是由法院来决定的。开庭前向法院提出的申请被批准就可以延期开庭 必须符合法定事由才可以申请延期审理。如果有正当的理由,一般情况下法官是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在吗!我想咨询一下取保候审期间,结案了!但是警察并没有通知我,请问代表后期可能要起诉或者判刑? 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或司法机关传讯被告人的,主要是核实案情,履行告知义务,也有可能说明案件可能会在近日移交检察院起诉,而且取保候审期间,应保证随传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你好,在那里!我想商量一下取保候审期间的结案情况!但是警察没有通知我,代表以后可能会起诉或判刑 在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或司法机关传讯被告人的,主要是核实案情,履行告知义务,也有可能说明案件可能会在近日移交检察院起诉,而且取保候审期间,应保证随传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刑拘37天出来说让我等一个月通知现在已经四个月了,一点信息都没用 刑拘后不一定会进行批捕,应当视具体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而定。在大多数情况下,刑事拘留30天。如30天内不报捕,会取保候审或无罪释放。如报捕,检察院有7天的批捕期。即最长刑事拘留期限为37天。如批捕,将转为逮捕继续关押。如未报捕,会释放。如办案警官讲30天会放出来,则如4月16日刑事拘留,应在5月15日上午八点半左右释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该内容由 林上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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