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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追尾之后怎么处理方法
释义
    追尾交通事故处理要点如下:1.打开双跳灯或拍照手机记录事故现场;2.报警并移动车辆;3.与对方司机交谈并记录车牌等信息;4.警察划分责任并填写事故责任单;5.双方签字并保留一份单子。一般追尾事故处理: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未造成人身伤亡可自行协商赔偿;3.若有人身伤亡应抢救并报告交警;4.目击者应举报逃逸行为;5.无争议时可自行协商赔偿,有争议时应迅速报警。
    法律分析
    追尾交通事故如理
    (一)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二)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三)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四)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五)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结语
    追尾交通事故处理要点:打开双跳灯,拍照或画线记录车辆及标志线,报警并移动车辆,离开通行区域,与对方交换信息,等待警察处理。一般追尾事故处理: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或报警处理,目击者应向公安机关举报,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警告标志。事实无争议时,记录信息并签名后撤离现场,有争议时应迅速报警。以上是处理追尾事故的基本步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章 报警和受案 第十五条 载运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危险物品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应当按照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操作规程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自行协商 第十九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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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20:3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