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吧进场费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酒吧进场费合同无效。超市(包括大卖场)向供货商收取进场费有两种方式:合同内收费和合同外收费。合同内收费包括上架费、月返费、广告费、促销费、年节费、毛利补差等,是以合同形式约定的。进场费(也称进店费)是商场和超市利用其在市场交易中的相对优势地位向供货商收取的费用。 法律分析 酒吧进场费合约无效。各个超市(含大卖场)向供货商收取的进场费,有合约内和合约外两种。合约内收费主要为上架费、月返费、广告费、促销费、年节费、毛利补差等,透过合约形式表现出来。进场费(也叫进店费)是商场和超市利用其在市场交易中的相对优势地位,向供货商收取的一种费用。 法律依据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三条零售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以下费用:(一)以签订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二)要求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商品条码并可在零售商经营场所内正常使用的供应商,购买店内码而收取的费用;(三)向使用店内码的供应商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四)店铺改造、装修时,向供应商收取的未专门用于该供应商特定商品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五)未提供促销服务,以节庆、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六)其他与销售商品没有直接关系、应当由零售商自身承担或未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该内容由 白小诩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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