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兄弟姐妹在亲属分类中属于哪一类? |
释义 | 亲兄妹不属于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以及配偶、三代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法律对直系亲属的定义和范围有所模糊,但在《文化部机关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了直系亲属的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收养和过继所形成的拟制直系血亲、三代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法律分析 亲兄妹不是直系亲属,属于旁系亲属。直系血亲是指有着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的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直系长辈血亲(生育自己的)和直系晚辈血亲(自己所生育的),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目前我国的法律对于直系亲属定义、范围比较模糊,一般认为直系亲属的范围广于直系血亲,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直系亲属不仅包括自然血亲还包括拟制血亲,直系血亲只包括自然血亲。例如:父母,子女。直系血亲仅指亲生父母和子女,直系亲属既包括亲生父母和子女,还包括养父母和子女以及有抚养和赡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继子女。 (二)直系亲属包括部分直系血亲和配偶。例如:在户口和有些表格中直系亲属为:配偶,父母,子女三者。 (三)直系亲属包括直系血亲、配偶、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例如:有些丧假的适用条件为:配偶、子女、父母,(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死亡。这里的血亲包括拟制血亲。 (四)直系亲属包括直系血亲,配偶,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例如:会计回避制度中的“直系亲属”,《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解释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配偶亲关系。 可见对于直系亲属是否包含公婆或兄弟姐妹是法的价值判断的结果,没有一个可以固定的范围。 《文化部机关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实施细则》 第二条除有国家特殊规定外,文化部机关国家公务员有下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必须按规定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五)因收养和过继所形成的拟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 结语 在我国法律中,直系亲属的定义和范围存在一定的模糊性。根据《文化部机关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实施细则》,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收养和过继所形成的拟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因此,对于公婆或兄弟姐妹是否属于直系亲属,需要根据具体法律的规定和价值判断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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