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字过的调解书可以重新审理吗 |
释义 | 签字过的调解书可以重新审理吗 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通常签过字的调解书不可以重新审理。但如果想弥补则可以申请再审。在调解中没有达成意合,或者达成了调解协议(非法院调解书)对方反悔而提出申诉了,都会开庭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一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可见,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应在双方当事人已经签收才产生法律效力,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即使对方当事人已经签收,该调解书亦不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并施行的《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定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 综合上述,律师整理有关签字过的调解书是否可以重新审理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实际上,在调解协议上只要当事人双方签名后,即该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都不能随意对调解协议反悔。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律聊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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