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拘留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施就近关押改造的处罚方法。拘役的执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拘役期限。依照刑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数罪并罚时,拘役最高不得超过一年。二、执行拘役。依照刑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留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天到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情支付报酬。这里所说的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县、市或市辖区公安机关设立的拘役所执行。没有设立拘役所的,可以在公安机关看守所执行。(3)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扣。根据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拘役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一日。拘留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施就近关押改造的处罚方法。拘留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较轻的处罚。上述就是拘役的执行程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