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姑子户口不迁走隐患 |
释义 | 小姑子户口不迁走的隐患问题: 1.户口为城镇户口:若为城镇户口不存在行政征收、行政补偿的,没有任何隐患。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权利的享有同户口没有任何关系。 2.户口为农村户口:若为农村户口存在行政征收、行政补偿的,也没有任何隐患。小姑子户口不迁走,再看是否在此地实际居住,会根据人数给予行政补偿,不会因此造成任何损失。 事实上是否迁户口与婚姻关系成立与否并无关系。目前没有法律规定结婚了户口一定要迁到同一个户口本上。所以是否迁户口完全看当事人的意愿。在事实上如果不涉及拆迁分房或者获得其他利益的情况下,迁与不迁,没有什么影响。 根据现行法律,户口迁移问题不属于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原因很简单,户口迁移问题涉及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制度,属于行政管理范畴,根据司法不干涉行政的原则,因此户口迁移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