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坝上建房相关法律法规(违法填河造房怎么告) |
释义 | 1.违法填河造房怎么告 根据我国《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河道上填河造房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责令纠正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警告以及罚款。 法律依据: 《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的;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杆植物的;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的; (二)在堤防、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的; 2.农村自建房有关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面积标准。 根据住建部印发的文件《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政策(试行)》规定,农村住房建设要坚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可采用两种布局方式:一种是垂直分户(2-3层),适用于从事农业生产或发展庭院经济的农户;另一种是水平分户(4-5层),适用于部分脱离农业生产的农户。住房层高以2.6米到3米之间为宜,最高不能超过3.3米。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3.我在别人鱼塘坝上盖房子,现在政府征用,我问塘主要赔偿款不给, 实际上,你如果你没征得对方同意,自主在别人的塘坝上建房子,你是无权索要补偿款的。而且由于塘坝属于水利设施,原则上塘坝上不能有大型建筑物(如房子),当然小的木板房,或者没有开挖地基的普通砖墙房,当做杂物房或者堤坝的看守房,这种房子可以允许建。但是要开挖地基的,会对堤坝的安全有影响,这样的建筑属于违建。 塘坝被征用,你的建筑如果是违章建筑,不会有补偿款。如果是活动板房、木板房、无地基的砖墙房等,这类杂物房或者看守房,可以有补偿。 如果当时你是取得塘坝所有权人(包括使用权)的许可,在上面建的非违章建筑。在征地的时候,征地补偿款会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塘坝本身土地补偿款。另一方面就是该土地上建筑、植被补偿款。土地补偿款属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通常植被也属于土地所有权人(有承包的,属于承包人),而建筑则属于建筑使用权人(所有权人)。 4.水利法规定河道边建房虽要相隔多少米 堤坡线以外10~30米,保护范围堤坡线以外200米左右。 建房必须是管理范围以外,同时在保护范围内建房必须获得河道管理部门的批准。具体政策需到当地河道管理部门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6月10日国务院令第3号发布)有关规定。河道两边规定应有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范围的大小由省或市级政府发布的《XXX省(或市)河道管理办法》,一般管理范围是堤坡线以外10~30米,保护范围堤坡线以外200米左右。 扩展资料 第七条 河道整治与建设应当服从流域综合规划,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防洪标准、通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维护堤防安全,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航运畅通。 第八条 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水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江河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九条 修建桥梁、码头和其他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或省规定的防洪标准所确定的河宽进行,不得缩窄行洪通道。 桥梁和栈桥的梁底必须高于设计洪水位,并按照防洪和航运的要求,留有一定的超高。设计洪水位由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防洪规划确定。 跨河管道、线路的净空高度必须符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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