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能在同一个城市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设立分公司须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不作地域限制。《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市场主体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