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跨省开设分公司? |
释义 | 跨省设立分公司的条件及注册流程。条件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和经营范围。注册流程包括名称核定、工商登记注册、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账户、税务登记证和申领发票等。 法律分析 跨省设立分公司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2、必须由依法成立的公司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注册申请; 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在其他地方开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异地注册分公司,不仅要去工商局办理注册,还有很多程序,以下是详细的分公司注册流程及所需文件。 (一)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 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 (用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专用复印纸复印); 3、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当地户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有些地方还需要务工证; 4、联系电话; 5、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6、主要经营范国; (二)工商登记注册: 1、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 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3、公司签署的授杈委托书 4、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 (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 5、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个人简历(一份)、暂住证、待业证原 件 6、雇工名单(18一—24岁男性兵役状_证明、 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了、场地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有的工商局要现场踏勘);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8、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其他(如健康证、务工证等)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淮文件 11.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三)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 码证书 (四)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开设银行帐户 (五)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申领发票 凭开办公司(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国税、地税)、分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等 (六)统计证 (七)社保账_等 结语 跨省设立分公司的条件包括:符合规定的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由依法成立的公司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注册申请;必要时需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其他地方开设分公司需要进行一系列手续,包括名称核定、工商登记注册、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账户、税务登记证等。同时,还需提供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