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办分公司流程和需要证件 |
释义 | 流程和需要证件: 一、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 3、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本地户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 4、联系电话; 5、授权委托书 6、主要经营范围; 二、工商登记注册: 1、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 4、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个人简历(一份)、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5、雇工名单(18--24岁男性兵役状况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6、场地使用证明; 7、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其他(如健康证等)。 三、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四、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 五、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申领发票。 凭开办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等。 六、统计证 (说明:各地工商部门的规定略有不同) 成立分公司登记要注意哪些问题 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越过公司的经营范围; 2、该当自抉择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该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应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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