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可以跨地区设立子公司么 |
释义 | 异地经营不是一定要注册分公司,也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供外出经营证明,就是常说的分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是没有股权的,民事责任全部由总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一、破产宣告对破产企业负责人的效力 (一)依照我国《公司法》第146条的规定,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照新《企业破产法》第125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是因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任何企业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设立分公司的好处有哪些 (一)经营设立方面。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的设立相对简单,费用较少; (4)因为总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调整对分公司的资本的注入,所以经营风险相对比较小; (5)在投资限额上,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 (二)税务方面。 (1)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因其与总公司合并报表正好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速少应税所得,减轻税收负担; (2)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3)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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