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应该在接到判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法院受理后会组织合议庭,仔细阅读卷宗,对于普通民事案件,二审法院会在三个月审理完结,做出裁决。要么维持原判,要么发回重新审理,或者直接做出改判。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一)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