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期离婚,女方有权获得赔偿吗? |
释义 | 怀孕期间离婚女方可获赔偿,男方有重婚、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时,女方可获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法院解释。女职工怀孕期间一般不可值班,用人单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不得安排夜班。对无法适应原劳动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减轻劳动量或安排适应的工作。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加班或安排夜班,并应安排休息时间。产前检查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法律分析 一、怀孕期间离婚女方可以获得赔偿吗 1、怀孕期间离婚,如果是男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女方可以获得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女职工怀孕期间值班吗 1、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的,用人单位得延长女职工工作时间,不是安排女职工上夜班,所以一般是不能安排值班的。 2、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结语 怀孕期间离婚女方可以获得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如果男方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相关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一般不应安排值班,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轻劳动量或安排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休息时间。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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