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2019年东莞 生育保险 最新规定》: 1、生育津贴(也就是 产假 期间的 工资 ) 计算公示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2、生育 医疗费用 : (1)参保人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且按规定程序就医的: 计算方法: 报销金额=(生育医疗费用-自费项目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比例 注:生育医疗费用的计算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日期为准。 报销比例: 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且在就医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00%,不设起付线及封顶线。 (2)参保人未按规定程序就医或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 计算方法: 报销金额=以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结算标准50%-100%为限, 限额内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 养老保险 、基本 医疗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等 社会保险 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 工伤 、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