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是指取消了结婚登记作为生育登记的必要条件,即未婚、离异或丧偶的夫妻可以进行生育登记。 过去,我国规定,夫妻双方必须持有结婚证才能进行生育登记,这就对未婚、离异或丧偶的夫妻造成了很大的不便。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国自2013年开始,陆续取消了生育登记与结婚登记的关联性,即取消了结婚登记作为生育登记的必要条件。该政策的实施,一方面方便未婚、离异或丧偶的夫妻进行生育登记,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加强生育政策的实施和管理,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导向:生育政策是国家的重要政策之一,为了更好地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政府逐渐取消了生育登记与结婚登记的关联性,方便未婚、离异或丧偶的夫妻进行生育登记; 2、社会需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非婚生育等新型家庭形态,而取消结婚限制可以更好地满足这些人的需求; 3、社会现实: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夫妻可能无法及时完成婚姻登记,如果仅仅因为结婚登记未办理就无法进行生育登记,将对这些夫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4、民生利益:取消结婚限制有利于维护夫妻合法权益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可以避免一些非婚生育等问题的发生,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育和生活权益。 综上所述,取消结婚限制并不等同于鼓励未婚生育,为了维护家庭稳定和孩子的健康成长,建议夫妻在生育前应该先完成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蔽仿隐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大塌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