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办理流程 |
释义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包括申请、受理、审批、发证等程序: (一)申请 特种设备使用者填写特种设备登记表、登记卡(从相关网站下载,一式二份),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附以下材料(各一份): 1.使用者的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 2.特种设备出厂、安装资料、监督检验证书; 3.有关规章制度的目录; 4.持证作业人员名录; 5.安全技术规范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在设备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交申请单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受理登记书。 (三)审批、发证 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者其他有关登记证件、牌照;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具体的使用登记程序见相应设备的使用登记办法、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一、电梯设备的验收程序包括哪些 1、电梯使用单位向特检所提出验收申请; 2、特检所、检验所安排检验时间,并通知相关单位; 3、电梯使用单位做好检验准备工作; (1)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plsmn;7%的范围内; (2)清理机房、厅外、井道、底坑等场所卫生; 4、资料审查: (1)制造、安装重大维修、改造相关资料; (2)查阅制造单位提供产品质量证明及随机技术文件; (3)查阅安装单位的施工过程记录、自检报告、事故记录; (4)查阅安装过程监督检验报告书; (5)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6)电梯操作人员培训持证情况; 法律依据: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二、哈尔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农村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3、填申请表 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审查 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审核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审批 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放样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8、验收发证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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