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法律规定不当得利的意思
释义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
    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
    不当得利的没有工作怎么执行,不当得利赔偿的方式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不当得利的没有工作怎么执行,不当得利赔偿的方式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不当得利的没有工作怎么执行
    一般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获得新的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作为申请执行人,要积极收集相关线索提供给承办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另外该规定第104条规定: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
    二、不当得利赔偿的方式
    ①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②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
    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
    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
    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
    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不当得利的没有工作怎么执行法院判决之后对方没有工作没有稳定收入,也可以直接执行他名下的财产,具体执行方式不需要原告担心。
    不当得利的没有工作陷入到了僵局会怎么样解决,不知道怎么办
    的人可以来优律师网找个律师。
    如何确认债权转让无效之诉的主体
    一、如何确认债权转让无效之诉的主体
    1、债权转让无效之诉的主体是与债务转让有关的当事人,包括债务转让人、债务受让人、债务人等。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债权转让的特征有哪些
    1、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
    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
    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虽须交付债权证书,但该行为属于履行附随义务而非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
    2、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
    债权让与是基于各种原因而产生,可能基于买卖、赠与,也可能是代物清偿,但不论其原因为何及其有效与否,对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并无直接影响。
    这就是债权让与的无因性。
    该无因性,其目的在于保障债权流转的安全性,以及善意受让人的利益。
    3、债权让与是处分行为。
    债权让与是将债权作为一项财产进行处分,所以要求让与人就债权必须具有处分权限和处分能力。
    无处分权人让与他人债权除非经债权人追认,否则,其行为无效。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债权转让无效之诉的主体是与债务转让有关的当事人,包括债务转让人、债务受让人、债务人等。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网进行咨询,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
    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因受益人的善意或者恶意而有不同。
    1、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现存利益的确定时期为受益人受利益返还请求之时,于此时非现有的利益,免负返还义务。
    2、恶意受益人负担较善意受益人严厉的返还义务,应当返还其当初所受的一切利益、本于该利益所生的利益以及当初所受利益的利息。
    不当得利纠纷案
    一、受益人应返还所获利的全部财产(包括原受利益及孳息)。返还财产时,各方有约定的,依约定。
    二、受益人受益时,不知道没有法律上原因的,仅以返还请求权提出时的现存利益为限承担返还义务。
    三、受益人受益时,明知没有法律上原因的,应将其所受之利益,附加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一并返还,如有损害,并应赔偿。
    四、善意受益人将应返还的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而主张所受利益己不存在的,利益受损人可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向第三人主张返还。
    五、因侵权行为取得利益而致他人受损害的,受损人有权选择依照本处理意见要求其承担不当得利返还责任或者依照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定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如何认定不当得利呢,不当得利认定与处理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民法典不当得利起诉有效期多久,民法典关于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
    因不当得利起诉的,需要在三年之内提起。因为因不当得利引发纠纷提起诉讼的,适用普通诉讼时效;而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限就是三年,这个期限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该内容由 李红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4:0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