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不正当得利立案标准是什么 1、不正当得利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2)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3)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4)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二、不正当得利构成要件是什么 不正当得利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 2、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 3、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是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 4、取得利益致他人损失,之所以成立不当得利,原因在于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