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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营改增要怎么理解呢
释义
    本文介绍了增值税的背景、发展历程和现状,以及我国增值税的征收情况和改革进程。增值税自1954年法国开始征收,逐渐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现在已经覆盖了170多个国家和地区。目前,我国于1979年引入增值税,并在1984年国务院发布增值税条例(草案)后,在全国范围内对机器机械、汽车、钢材等12类货物征收增值税。2009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将机器设备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目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
    法律分析
    增值税自1954年在法国开始征收,取代了传统的销售税,从而有效地解决了重复征税的问题。由于其优越的征税机制,增值税很快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目前已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增值税,征税范围大多覆盖所有货物和劳务。我国1979年引入增值税,最初仅在襄樊、上海、柳州等城市的机器机械等5类货物试行。1984年国务院发布增值税条例(草案),在全国范围内对机器机械、汽车、钢材等12类货物征收增值税。1994年税制改革,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到所有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对其他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征收营业税。2009年,为了鼓励投资,促进技术进步,在地区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将机器设备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要求,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按照国家规划,我国“营改增”分为三步走:第一步,在部分行业部分地区进行“营改增”试点。上海作为首个试点城市2012年1月1日已经正式启动“营改增”。第二步,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按照7.25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这一阶段将在2013年开始,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交通运输业以及6个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概率最大。第三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营改增”,也即消灭营业税。按照规划,最快有望在十二五(2011年-2015年)期间完成“营改增”。
    拓展延伸
    标题:['1. 营改增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这一改革旨在完善和优化增值税制度,逐步提高我国增值税税负水平,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增加。
    营改增是指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一种税收制度。营业税是一种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征收的间接税,税负较为沉重。而增值税则是一种直接税,只在企业增值环节征收,税率相对较低。通过营改增,可以减轻企业税负,激发企业创造力,促进市场竞争力和企业发展。
    营改增的实施,对于企业而言,需要调整财务管理、申报纳税等方面的工作。对于个人而言,则需要了解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便更好地规划个人财务。
    结语
    本文介绍了增值税的历史、发展以及当前的征收情况。增值税自1954年在法国开始征收,逐渐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目前已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增值税,征税范围大多覆盖所有货物和劳务。我国自1979年引入增值税,经过多次改革和试点,最终在2009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按照国家规划,我国“营改增”分为三步走,最快有望在十二五期间完成“营改增”。
    法律依据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2011-01-08)\t第二十三条\t实行承包或者租赁制的企业,订立承包或者租赁合同时,应当坚持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2011-01-08)\t第二十四条\t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占有和使用企业资产,依照国家规定筹集资金;
    (二)在核准登记的范围内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活动;
    (三)确定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依法招聘、辞退职工,并确定工资形式和奖惩办法;
    (四)有权自行销售本企业的产品,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有权自行确定本企业的产品价格、劳务价格,但国务院规定由物价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控制价格的除外;
    (六)自愿参加行业协会和产品评比;
    (七)依照国家规定自愿参加各种招标、投标活动,申请产品定点生产,取得生产许可证;
    (八)自主订立经济合同,开展经济技术合作;
    (九)依法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
    (十)依法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开展进出口贸易等涉外经济活动,并依照国家规定提留企业的外汇收入;
    (十一)拒绝摊派和非法罚款,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财力、物力、人力的除外。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2011-01-08)\t第二条\t本条例适用于由乡(含镇,下同)村(含村民小组,下同)农民集体举办的企业。
    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村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社不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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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