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会计证遗失(毁损)补办流程 |
释义 | 本文发布了一则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的公告。如果证书遗失或毁损,需要填写并打印《重庆市会计人员遗失(毁损)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区县财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制作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发放给持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同时,还需注意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否则将无法申请遗失。 法律分析 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的公告 二、请在网上填写并打印《重庆市会计人员遗失(毁损)申请表》 三、携带以下资料: 1. 《重庆市会计人员遗失(毁损)申请表》1份; 2. 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3. 登报公告会计证遗失报刊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在地区县财政局审核 五、审核通过后,制证(10个工作日完成) 六、领证(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 说明: 1、检查自己是否完成规定继续教育,未完成在重庆会计之家网完成每年继续教育。 2、当年10月1日后申请遗失则必须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结语 重庆市会计人员遗失(毁损)申请表可通过网上填写并打印,同时需携带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制证和领证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个人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修正):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第十三条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除本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四)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的。 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的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复议。 依照第一款规定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可以重新申请注册,但必须符合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 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遇有涉及国家财政金融重大利益情形,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经国务院批准,审计署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金融机构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或者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修正):第四章 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十七条 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支机构,须经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