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急性肝炎被拒赔,保险公司以不告知为由,应该怎么维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时,需要有充分的合法理由,不能随意拒赔。如果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未告知相关情况为由拒赔,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合同订立和履行中的有关情况,如果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保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被保险人申报的索赔请求进行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给予赔偿。 3.《保险法》第六十条:保险人因不履行保险合同义务,致使被保险人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如实告知了相关情况,而保险公司以未告知为由拒赔,则属于违法行为,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可以通过律师、消费者协会等途径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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