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宅基地超出面积若符合以下条件,也是可以办理确权登记的: 1、1982年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且之后未经拆迁、翻建的,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进行确权的。 2、1982年到1987年之间,面积超过当时的规定标准的,但如果相关部门已经处理过了,如今也能确权,但没处理过则不能。 3、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后,村民宅基地面积超标只要符合规划,经当地依法处理予以保留的,村民可去补办相关的用地手续。超出部分会在登记簿和证书中注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