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超越公司在注册时写明的经营范围。2、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比如行政法。3、公司不参加年检或者制作虚假的材料通过年检,被查出后。4、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后,没有去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的。5、公司无缘无故6个月没有进行经营的。6、用虚假的材料或者其他非法的方式骗到的营业执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百一十四条,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