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对设备、后勤工作管理,做好采掘所需物品如民爆物品供应工作,确保生产,生活正常运转。全面抓好矿山安全,技术生产,确保无重大事故的发生。检查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及时掌握全矿安全、生产动态和日月产量。对矿山生产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经行检查和蔡确整改措施,并做好跟踪、检查、督促的工作。发现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对发生重伤以上事故要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 法律依据: 《矿山安全法》 第十三条 矿山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第二十九条 矿山企业不得录用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劳动。矿山企业对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特殊保护,不得分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第三十条 矿山企业必须制定矿山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 第三十一条 矿山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