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环保处理设施已经按照环评要求施工完成,并完好;2、环保处理设施(设备)运行正常;3、废水、废气、噪声排放由有资质的监测单位(一般是环保检测站)监测完成,并出具了检测合格的监测报告;4、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三)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四)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