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可以少分? |
释义 | 夫妻财产分割的情况包括一方自愿放弃财产和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可由双方协议处理,否则由法院判决。遗嘱继承和赠与的财产归属取决于遗嘱或赠与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个人财产不需分给对方。 法律分析 一、夫妻财产不分少分的情况是哪些 1、夫妻财产不分的情况:在双方协议离婚时,一方自愿同意放弃所有财产;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少分的情况: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遗嘱继承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如果当事人没有留下遗嘱,继承的方式就是法定继承,那么继承来的遗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遗嘱,说财产留给丈夫或妻子多少多少,那么该财产只属于丈夫或妻子一人,离婚时不用分给对方。赠与也一样,赠与时不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说给夫妻的,那么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说在遗嘱上写了是赠给谁的,那么这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给对方。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在离婚时需要根据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情况判决。在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该方的财产。遗嘱继承时,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则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遗嘱指明财产归属于丈夫或妻子,该财产只属于一方个人,离婚时无需分给对方。同样,赠与时的归属也遵循类似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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