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不是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商标侵权行为发生后,商标侵权人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一种是民事责任;一种是行政责任;若侵权行为构成犯罪则要负刑事责任。民法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形式有五种: (一)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和消除危险; (二)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三)修理,重作,更换和支付违约金; (四)赔偿损失; (五)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 因此“停止侵权行为”是民事责任的第一种形式。该形式的规定是为了避免侵权后果的发生或扩大,属于防止性的责任形式。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商标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止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是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发生后,及时采取的补救措施,是依法定的职权强制商标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