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可以采取下列办法来撤销已经订立的遗嘱:
 1、遗嘱人出于自愿可以自行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定立的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
 2、变更遗嘱的,必须在变更遗嘱后,对变更的遗嘱进行公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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