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红头文件不是法律用语,是民间对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所下发的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称,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民间协会组织等下发的文件,虽然也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但并没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因此不被称为红头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