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什么是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 1、个人取得税中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等的补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二、六大专项附加扣除是怎样的 1、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3、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4、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支出的,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3600元或每月400元扣除; 6、大病医疗方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