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名下无房的定义 |
释义 | 无房户的认定:没有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定向开发建设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等政府优惠性住房政策;无房产证即无房屋产权登记记录,无已核发房屋产权所有权证和已进行房屋产权预告登记房屋;无事实拥有房屋,即实际拥有房屋产权但暂未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和未及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房屋;未享受过房改等福利分房。 注意事项: 1、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应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制定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方案,一次性公开销售当期准售房源 2、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销售现场公示购房意向登记方案,明确购房意向登记起止时间、地点和条件,意向登记条件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设置有利于内部人员、关系户等购房的条款。 3、意向客户登记数量超过准售房源数量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联系公证机构,采取公证摇号方式产生选房家庭和选房顺序号,并按序售房。 国家针对无房户的补贴政策如下: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 一、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 二、单位售房资金; 三、单位售房资金。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要求的通知》第二条 在我市限购范围内办理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购房意向登记,无房家庭的认定须满足以下条件: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其中,户籍所在地属于我市非限购范围内的购房家庭,还需同时在其户籍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一年起已在我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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