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定金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定金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1)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3)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5)违背公序良俗;(6)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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