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本月工资只有1200元,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公司违法吗? |
释义 | 违法单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补偿。法律规定了单位应付劳动报酬不足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形,并要求单位加付赔偿金。劳动争议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或协商解决。 法律分析 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违法的。单位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来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责令单位限期补足;单位逾期不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单位加付赔偿金给劳动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拓展延伸 公司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构成违法行为。最低工资标准是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而设定的,公司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支付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公司可能面临罚款、赔偿劳动者损失等法律后果。因此,公司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构成违法行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单位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是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并要求单位限期补足工资。若单位逾期不付,劳动行政部门可要求单位加付赔偿金给劳动者。公司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不仅违反法律,也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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