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引进人才落户、实行居住证积分专项加分政策。 法律依据: 《关于促进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国内人才引进特殊支持政策的通知》 一 新片区管委会结合重点产业布局和发展实际推荐人才引进重点机构。纳入重点机构范围的用人单位引进的紧缺急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和两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的核心业务骨干,可予以直接落户。 二 新片区用人单位引进的紧缺急需的特殊人才,由新片区管委会经相应决策程序后,直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经相关部门集体审议通过后,可予以直接落户。 三 缩短新片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以下简称“居转户”)年限。在新片区用人单位工作的各类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新片区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