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立法规定有:为规范驰名商标认定工作,保护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请求和审查需要,负责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 法律客观: 《商标法》 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