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担保期过了还可以起诉担保人吗? |
释义 | 本文主要论述了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应通过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并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时,需获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具体还需根据保证合同约定执行。 法律分析 1、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应当通过采取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的方式设立,保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拓展延伸 担保人责任是否终止? 担保人责任是否终止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债务担保期过后,担保人的责任并不会自动终止。即使担保期已过,债务仍未偿还,债权人仍有权利起诉担保人。然而,如果担保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担保人责任的终止条件,例如主债务已经偿还或债务已经被法院宣告无效,那么担保人的责任可能会终止。此外,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协商,也可能存在其他情况下担保人责任的终止。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担保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担保人的责任是否终止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债务担保期过后,担保人的责任并不会自动终止。即使担保期已过,债务仍未偿还,债权人仍有权利起诉担保人。然而,如果担保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担保人责任的终止条件,例如主债务已经偿还或债务已经被法院宣告无效,那么担保人的责任可能会终止。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协商,也可能存在其他情况下担保人责任的终止。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担保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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