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担保人还债后可向反担保人追偿,反担保人为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反担保人是为了防止担保人无法有效追偿而设置的。担保人可向债务人追偿,也可要求反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担保人还款后,可以要求反担保人追偿,但反担保人不能向担保人追债。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第三方。为了确保其追偿权的实现,债务人被要求提供担保。为了防止债务人在履行还款义务时下落不明或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在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却无法得到有效的追偿,再设置一个保证担保人追偿权的反担保人来进行担保。当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反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已承担的担保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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