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强险提前续保的时间一般为保险到期前九十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九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