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使用药物中医疗过失 查对制度对用药的规定最为严格。主要内容有: 1、开医嘱、处主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或门诊号。 2、执行医嘱要进行三查七对一注意。三查是在摆药的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七对是指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一注意是要注意用药后反应。 3、清点药品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瓶口有无松动、裂缝;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为抢救患者执行口头医嘱时,要反复询问,核对后再执行;每日处理完当日医嘱后,应立即进行核对;每日须将全部医嘱进行大核对一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