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犯罪嫌疑人去世的,一般是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针对犯罪嫌疑人在报案之前已经死亡的,公安机关不应该立案;而如果在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院在侦查阶段死亡的已经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的时候死亡的,不作出起诉决定;在法院审判的时候死亡的,应该停止审判或者是宣告无罪。但是依然是可以追究其民事责任,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承担赔偿责任。 下列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犯罪嫌疑人如果死亡不予追究相关刑事责任人,但是民事责任也是可以进行追究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