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简要描述国家所有权的客体范围。 |
释义 | 国家所有权的主要客体及所有权的定义和特点。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包括矿藏、水流、海域、城市土地、自然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无线电频谱、文物和国防资产等。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依法对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独立支配的权利,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财产所有权是对物的全面支配权,只受法律规制。财产所有权是民事法律制度的基石。 法律分析 一、国家所有权的客体主要有哪些 国家所有权的客体,是指国家所有权的对象。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包括: (1)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2)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3)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4)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5)无线电频谱属于国家所有。 (6)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7)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这些财产有的只能作为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即为国家专有,而不能成为集体组织或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客体,如矿藏、水流、军事设施等。 可见,相对于集体组织财产所有权和公民个人财产所有权而言,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有广泛性。 二、所有权是指什么 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是财产所有人依法对其物即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独立支配的权利。所有权包含了四项权能: 一是占有,即对财产的实际控制,占有又可以分为所有人占有与非所有人占有两种情形,如甲将自己的房子租给乙居住,乙对该房子的占有即为非所有人占有。在非所有人占有中,又可分为合法占有与非法占有,乙租甲的房子住,乙对甲的房子占有即为合法占有,如果租赁期届满乙还占有该房子即为非法占有。 二是使用,即对财产的有效利用或从中获取经济上利益。使用权可以由所有人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人行使,非所有人行使物的使用权必须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进行。 三是收益,即指利用财产并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的权利。收益权之所以是所有权的一项重要权能,是因为人们拥有某物都希望通过该物获取新的经济利益。所有权自身也必须要在经济上实现自己和增殖自己。 四是处分,即所有人对财产进行消费和转让的权利。 三、财产所有权是一种完全物权吗 财产所有权完全性,是指所有权是对物的总括的、全面的、一般的支配权,囊括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而且所有人行使这些权能只受法律的规制,而不受他人单方面的限制。 所有权意味着人对物最充分、最完全的支配,是最完整的物权形式。财产所有权在本质上是一定社会的所有制形式在法律上的表现。财产所有权制度构成了民事法律制度的基石。 结语 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包括矿藏、水流、海域、城市土地、自然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无线电频谱、文物和国防资产等。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依法对其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独立支配的权利。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财产所有权是对物的总括的、全面的、一般的支配权,行使这些权能只受法律规制。财产所有权是最完整、最完全的物权形式,也是民事法律制度的基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修正):第六章 预算执行 第五十六条 政府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 对于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经国务院批准的特定专用资金,可以依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财政专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在反洗钱工作中应当相互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修正):第六章 预算执行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具备条件的乡、民族乡、镇也应当设立国库。 中央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地方国库业务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各级国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预算支出的拨付。 各级国库库款的支配权属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冻结、动用国库库款或者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的库款。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级国库的管理和监督,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完善国库现金管理,合理调节国库资金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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