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携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复印件去房管局开具。 1、取号:申请人到档案利用窗口取号,领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申请表; 2、填表:填写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申请表; 3、查询:符合条件的打印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4、取件:领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各地个人房产查询证明所需条件不尽相同,以当地政策为准。《 不动产登记 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